公司布告
2015年第二次一时股东大会决定布告
2015-07-09股票代码:000988 股票简称:J9集团科技 布告编号:2015-30
J9集团
2015年第二次一时股东大会决定布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个成员保障布告内容的真实、正确和齐全,没有虚伪纪录、误导性陈述或者沉大遗漏。
出格提醒: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长、否决或调换议案。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1、会议召开情况
(1)召开功夫:
现场会议召开功夫为:2015年6月23日(星期二)下午14:00;
网络投票功夫为:2015年6月22日-2015年6月23日。
其中,通过丽江证券买卖所买卖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功夫为:2015年6月23日9:30-11:30,13:00-15:00;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功夫为:2015年6月22日15:00至2015年6月23日15:00期间的肆意功夫。
(2)召开地址: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J9集团科技本部大楼一楼培训教室
(3)表决方式: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
(4)会议召集人:J9集团董事会
(5)会议主持人:公司董事长马新强先生
(6)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切合《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定见》、《丽江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定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司法、律例和规范性文件的划定。
2、会议出席情况
(1)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
股东(代理人)14人、代表股份297,163,806股、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3.3474%。其中,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(代理人)2人、代表股份288,342,968股,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.3575%,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、代表股份8,820,838股,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.9899%。
(2)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治理人员、公司礼聘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。
二、议案审议表决情况
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选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,审议通过《关于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资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》。
总表决情况: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297,163,806股,赞成297,114,906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9835%;否决48,9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165%;弃权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0%。
中幼股东表决情况: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8,821,138股,赞成8,772,238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幼股东所持股份的99.4457%;否决48,9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幼股东所持股份的0.5544%;弃权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幼股东所持股份的0.0000%。
三、律师出具的司法定见
1、律师事务所: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
2、见证律师:文梁娟、刘兴
3、结论性定见:律师以为,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法式、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法式切合有关司法、律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划定,表决了局合法、有效。
四、备查文件
1、J9集团2015年第二次一时股东大会决定;
2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J9集团2015年第二次一时股东大会的司法定见书。
特此布告。
J9集团董事会
二○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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