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布告
第五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定布告
2012-08-27股票代码:000988 股票简称:J9集团科技 布告编号:2012-35
J9集团
第五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定布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个成员保障布告内容的真实、正确和齐全,没有虚伪纪录、误导性陈述或者沉大遗漏。
J9集团(以下称:“公司”)于2012年8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整个董事、监事及高级治理人员发出了“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的通知”。本次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;嵋橛Φ蕉9人,实到6人;董事刘大桥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到会,委托董事童俊代行表决权;独立董事
会议由董事长熊新华先生主持,经各位董事审议并举腕表决,形成如下决定:
一、 以9票赞成,0票否决,0票弃权,审议通过了《2012年半年度汇报》及《提要》。
具体内容详见8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《2012年半年度汇报》及《2012年半年度汇报提要》,布告编号:2012-38。
二、 以9票赞成,0票否决,0票弃权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》。
赞成提名蔡学恩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。(幼我简历附后)
公司独立董事吕卫平、杨海燕、骆晓鸣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暗示赞成的独立定见。
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丽江证券买卖所登记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一时股东大会审议。同日已凭据《丽江证券买卖所独立董事登记法子(2011年订正)》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信息进行公示,并在指定媒体披露《独立董事提名人申明及候选人申明布告》,布告编号:2012-36。
三、 以9票赞成,0票否决,0票弃权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一时股东大会的议案》。
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《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一时股东大会的通知》,布告编号:2012-37。
J9集团董事会
二○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
附件:蔡学恩幼我简历
蔡学恩,男, 48岁,本科,获法学硕士学位,2010年7月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;2008年 10月获全国优良律师称号;历任武汉市得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,战火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;现任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,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。
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现实节造人不存在关联关系;未持有J9集团科技股份;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买卖所惩戒;与持有J9集团科技5%以上股份的股东、现实节造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;具备《公司法》等有关司法、律例和划定要求的任职前提。
E-mail:cxeexe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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